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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举行首届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 中山大学新闻网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更新日期:2018-12-14 浏览次数:

  东校区举行首届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 中山大学新闻网东校区举行首届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NULL 稿件来源:法学院

   作者:宣传部

   编辑:

   发布日期:2005-03-28

   阅读次数: 3月27日上午,大学城商业北区华润广场前人头踊动——由东校区团工委主办,法学院法律诊所、青年法学社承办的东校区首届大型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在此举行。此次活动的举行是为了庆祝广东法科创立一百周年,普及法律知识, 关注和无偿援助广大弱势群体,同时也是为了增强大学城的法律氛围,构建和谐大学城。此次活动得到学校各个方面的重视,法学院法律诊所派出了有丰富律师执业经验的老师和具有高水平专业素养的学生共16人参与了此次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配合此次活动的开展,青年法学社编印了10000多份宣传材料,并组织人员深入大学城十所高校、四个城中村及各个工棚进行宣传和派发。3月27日上午,咨询活动还没有开始时,在活动地点就聚集了许多前来咨询的群众,他们当中有建筑工人,有村民,还有来自各高校的学生。九时,咨询活动正式展开,前来咨询的群众纷纷围上前去,把自己对法律的疑问提出来。咨询的内容涉及许多方面,有劳资纠纷、工伤赔偿纠纷,有征地补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也有有关大学生权益方面的问题。法律诊所的老师和同学们热情地接待他们,并运用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为他们答疑解难,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在活动中,有相当多的群众是有备而来的,他们准备了大量的资料和证据,法律诊所的老师和同学们对此一一作了记录,对一些可操作的案例还进行了立案,准备跟踪调查、援助。同时,根据大学城农民工数量较多的特点,法律诊所还专门编写了一册《工伤者权益手册》,供他们翻阅,并现场向农民工传援法律知识。由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很多,法律诊所的老师和同学们都有些忙不过来,有的连午餐都顾不上吃。法律诊所的黄巧燕表示,我校法律诊所的教育目的之一就是引导师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特别是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尽绵薄之力。这次在大学城举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就是诊所教育理念的体现。她说,这次活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很高,而且有些材料准备得十分充分,法律诊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一些劳工案件、家庭婚姻案件、交通事故案件进行立案,对一些法院已有判决的案件,如大学城征地补偿案件,法律诊所会收集相关的资料进行学术研究。此外,她告诫大学生,特别是勤工助学的大学生,要有维权意识,同时也要有守约意识,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次法律咨询活动也引起了其他高校法学院的关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还组织学生对我校举办的这次活动进行跟踪采访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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